色相
色相指的是色彩的外相,是在不同波長的光照射下,人眼所感覺不同的顏色,如紅色、黃色、藍色等。在HSL和HSV色彩空間中,H指的就是色相,是以紅色為0度(360度);黃色為60度;綠色為120度;青色為180度;藍色為240度;品紅色為300度。
飽和度亦稱純度,其實是指色彩的鮮艷程度,或色彩中含單色成分的多少,所以作為色彩感覺強弱的指標。
出處:
http://tinyurl.com/23zoyxj
http://tinyurl.com/26pq8wx
在HSL和HSV色彩空間中,H指的就是色相,是以紅色為0度(360度);黃色為60度;綠色為120度;青色為180度;藍色為240度;品紅色為300度。
飽和度亦稱純度,其實是指色彩的鮮艷程度,或色彩中含單色成分的多少,所以作為色彩感覺強弱的指標。
RGB模型的命名來自於三種相加原色的首字母(Red(紅),Green(綠),Blue(藍))。
RGB顏色模型的主要目的是在電子系統中檢測,表示和顯示圖像,比如電視和電腦,但是在傳統攝影中也有應用。在電子時代之前,基於人類對顏色的感知,RGB顏色模型已經有了堅實的理論支撐。
RGB是一種依賴於設備的顏色空間:不同設備對特定RGB值的檢測和重現都不一樣,因為顏色物質(熒光劑或者染料)和它們對紅、綠和藍的單獨響應水平隨著製造商的不同而不同,甚至是同樣的設備不同的時間也不同。
印刷四分色模式是彩色印刷時採用的一種套色模式,利用繪畫的三原色原理,用四種顏色混合迭加形成各種複雜的顏色,四種標準顏色是:
品紅加黃色會形成紅色;品紅色加青色形成藍色;青色加黃色形成綠色;理論上只用上述三種顏色相加就可以形成黑色,但實際印刷時三種顏色的相加只能形成一種深灰色或深褐色(因為油墨里含有雜質的緣故);另外三層顏色也不容易立即乾燥,所以不利於快速印刷;再來三層印刷需要非常精確的套印;用黑色替代三層顏色也可以大大節省成本,所以採取四種顏色的配色方法。
印刷時用黑色作為標定套版位置的顏色,所以也叫做定位(Key)套版的顏色。用黑色代替其他顏色的量不盡相同,取決於採取不同的印刷技術、紙張和黑色油墨的質量。由於印刷和電腦的螢幕顯示,使用的是不同的色彩模式,電腦一般用三原色光模式,所以在電腦螢幕上看到的影像色調和印刷出來的有一些差別。
出處:
http://tinyurl.com/ye95gja
http://tinyurl.com/27arx5g
描述解析度的單位元有:dpi(點每英寸)、lpi(線每英寸)和ppi(像素每英寸)。但只有lpi是描述光學解析度的尺度的。雖然dpi和ppi也屬於解析度範疇內的單位元,但是他們的含義與lpi不同。而且lpi與dpi無法換算,只能憑經驗估算。
另外,ppi和dpi經常都會出現混用現象。但是他們所用的領域也存在區別。從技術角度說,「像素」只存在於電腦顯示領域,而「點」只出現於列印或印刷領域。
本公司光世代網路(FTTx)係指在本公司機房或利用光纖迴路連接至光化交接箱、社區、大樓、家庭等,利用各式光網路設備,搭配乙太網路(Ethernet)或VDSL技術,提供客戶高速寬頻電路之數據傳輸服務。
先來說說到底怎樣才算光纖(光纖有幾種?)
FTTx?為什麼是x?就是因為那個x可以是很多東西!
從FTTH FTTB FTTC到底有多少種分別?最完美的是FTTH,也就是真的拉一條光纖到你家Home,因此是Fiber to the Home,但是目前中華電信跟其他業者(速博也有一些線路)都不這樣做。原因有二:1.成本太高,這樣一個用戶可能裝機費就上萬了,大家家裡都沒這麼有錢。2.另外一個原因是,光纖真的是光纖,請問:你電腦有光纖網路卡嗎?我想大家的答案是否定的,也因此需要購買支援光纖的網路設備,那也是要花一筆錢,因此這樣的方案大多都是企業用戶或學校單位。
比較可行的FTTB
最近這兩三年蓋的新大樓新房子,由於電信業者比較積極,有的是找中華電信,有的則是找速博,直接以光纖進入大樓機房,就是FTTB Fiber to the Building,有的用一般的網路線(UTP)拉到用戶端(家裡),但中華電信的作法則是用VDSL做為終端用戶設備,也就是說,光纖到大樓的地下室機 房,再換成VDSL到家裡,速博的作法則不清楚。
億聯的FTTC
http://www.extra-lan.com.tw/
說到光纖網路,就不能不提億聯這家新店安坑的有線電視業者。他們的作法則是以小區域作為光纖服務的設計。FTTC則是fiber to the Curb,可能是幾條巷子有一個光纖點,而到用戶端則是直接以網路線連接(要重新拉線還蠻麻煩的),但是重要的是億聯的價格太過划算,尤其是上傳頻寬的部 分。雙向10M的網路居然兩千有找,這對很多ISP來說根本是破壞行情。也因此,一些自己架站的玩家,甚至刻意在新店租房子,放電腦當機房了。
中華電信的VDSL (所謂的替代電路?)
像我家呢,是三四十年的老公寓了,而且是一整片的老公寓。這樣怎麼做光纖呢?難道要全部開挖馬路嗎?結果中華電信的作法是:直接用VSDL,也就是說要離 機房600公尺以內才能比較保證10M/2M的光纖網路。但是說實在的,這跟本就跟ADSL一樣阿!只是把數據機換成VSDL數據機,而且只是因為我家離 機房比較近剛好可以安裝,絕大多數的ADSL用戶還是只能用ADSL,無緣換成光纖FTTB之類的。順帶一提,VDSL這樣根本不是光纖阿!
所以目前家庭申請的光纖都是FTTB並不是真正光纖
光纖拉進附近大樓機房,再由大樓接出各用戶。FTTB Fiber to the Building,用一般的網路線(UTP)拉到用戶端(家裡)
而附近沒有大樓將會在路邊建立個光化箱在拉至各用戶
所以目前我家中是:FTTB
由路邊箱子送出,雖然是比ADSL快
但電信業者的廣告行銷手法
讓我很不符
感覺詐欺人民
真正光纖是要從電信業者至家中這段路程
完全要使用光纖線路
才可叫做光纖網路
並非以傳統(電話線)轉化
Many cable operators offer their own VoIP service, based on PacketCable. PacketCable allows multiple system operators (MSOs) to offer both high-speed Internet and VoIP through the same cable transmission system. PacketCable service has a significant technical advantage over third-party providers in that voice packets are given guaranteed quality of service across their entire transmission path, so call quality can be assured.
When using cable operator VoIP, a combined customer premises equipment device known as an embedded multimedia terminal adapter (E-MTA) will often be used. An E-MTA is a cable modem and a VoIP adapter (MTA, multimedia terminal adapter) bundled into a single device.
ADSL是一種非同步傳輸模式(ATM)。
在電信服務提供商端,需要將每條開通ADSL業務的電話線路連接在數位用戶線路訪問多路復用器(DSLAM)上。而在用戶端,用戶需要使用一個ADSL終端(和傳統的數據機(Modem)類似)來連接電話線路。由於ADSL使用高頻訊號,所以在兩端還都要使用ADSL訊號分離器將ADSL數據訊號和普通音訊電話訊號分離出來,避免打電話的時候出現噪音干擾。
通常的ADSL終端有一個電話Line-In,一個乙太網口,有些終端集成了ADSL訊號分離器,還提供一個連接的Phone介面。
某些ADSL數據機使用USB介面與電腦相連,需要在電腦上安裝指定的軟體以添加虛擬網卡來進行通訊。
傳輸標準由於受到傳輸高頻訊號的限制,ADSL需要電信服務提供商端接入設備和用戶終端之間的距離不能超過5千米,也就是用戶的電話線連到電話局的距離不能超過5千米。
ADSL設備在傳輸中需要遵循以下標準之一:
還有一些更快更新的標準,但是目前還很少有電信服務提供商使用:
當電信服務提供商的設備端和用戶終端之間距離小於1.3千米的時候,還可以使用速率更高的VDSL,它的速率可以達到下行55.2Mbps,上行19.2Mbps。
ADSL通常提供三種網路登錄方式:
後兩種通常不提供靜態IP,而是動態的給用戶分配網路地址。
資料來源:
http://zh.wikipedia.org/zh-tw/ADSL
面對這群史上最難管的職場新兵,想管好他們之前,請先忘掉「管理」二字。
出自: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2.php?id=15090
商業週刊
八○後,一半已經踏入職場,還有一半即將進入。
但迎接這批在富裕化、全球化與網路深層灌溉下長大的世代,企業老闆、公司主管,及 未來將與這群八○後共事的人,多少人已準備好面對他們了?
○九年底,《商業周刊》展開為期一年的研究採訪,主題是揭露全球八○後(指一 九八○年後出生者)的面貌。這群二十歲到三十歲的年輕人,在未來十年,將在職場、消費領域執掌發聲筒。矛盾的是,所有人都摩拳擦掌準備賺這群八○後的荷 包,同時間,大家卻對這群職場新兵無計可施。大家都說,這是史上最難管的一群人!
要讓這群人中最優秀的人為自己所用,是所有企業主管都 必須面臨的課題。對他們來說,目標不合,就難成團隊,要讓他們甘心,先從目標認同做起。我們說他們態度老是懶洋洋,但碰觸到他們的核心價值,你可能不用給 一毛錢,就能讓他們動起來。
研究機構東方線上副總監李釧如剛擔任主管時,也曾興致勃勃向同一辦公室內十來位八○後研究員同事提出:讓研究 員在公司網頁上發表研究文章,而且給稿費,「然而換來一片沉默。」
後來,她修正做法,向上級爭取讓研究員自行決定可研究的範圍,並在文章 署名自己的名字,再上公司網站發表,結果,同樣一件任務,爭取的人就急速增加。
根據韜睿惠悅顧問公司針對全球十六個國家八萬六千名員工 進行的調查指出,全球僅一四%多的員工積極工作,也就是說,全球有將近八五%的人才,沒有用盡全力工作。因為一味追求高效率的制度,反而磨滅了大家的熱 情。
現在,這群討厭制度、重個體發展,希望公平的八○後駕到,「這是很好的反省時刻,」台大國企系教授李吉仁指出,台灣企業,都是用股 票分紅等獎勵機制去找人才,「但這都是以市場角度去出發。」當這群八○後所要的已不同時,企業如果不去用心理解八○後成長的環境與每個人所想,就很難再打 動他們。
當然,即便已有許多理論提出如何面對職場的八○後,真正已建立完整模式來因應的公司如鳳毛麟角。但八○後其實也沒那麼難搞,只要 在小小的事情上,放下權杖,讓他們做主,效果往往超乎想像。
法國電信架設內部網站IdClic,鼓勵員工提出構想,包括改善流程、重新 設計產品、改善工作環境等。一開始,公司將這個網站視為意見箱,員工透過部落格推銷自己的點子,也歡迎同事回應,當反應越好,點子主人就會得到越多點數, 到達一定門檻後,公司就會將點子商業化。
網站開辦至二○一○年初滿三年,超過三分之一員工提出獲回應約九萬三千個構想,為公司創造的收 益或節約的金額總計達到六億歐元。
這群極富創意又不拘的八○後,當他們認同大家是同一國時,很可能,他們所回報你的,是你想像不到的珍 寶。如英國小說家佛斯特所說,「一個有熱情的人,勝過四十個感興趣的人。」
這群八○後,比我們任何一代人,都善用科技工具,更勇於冒 險,更富有熱情。他們的特質,會讓未來全球職場出現無法避免的高離職率。但點對了火種,他們卻也能變成大有爆發力的一群生力軍。
虛擬社群
又稱虛擬社區、網路社群或電子社群或電腦社群,是網際網路使用者互動後,產生的一種社會群體。 Rheingold認為虛擬社群是一群人在網路上從事公眾討論,經過一段時間,彼此擁有足夠的情感後,所形成人際關係的網路。 Rheingold(2000)認為虛擬社群是一種新型的社會組織,並有以下四種特質:1.表達的自由;2.缺乏集中的控制;3.多對多的傳播;4.成員 出自於自願的行為。
虛擬社群的形式
包括了早期的電子佈告欄、討論區、MUD,或是近期才出現的部落格、維基百科。虛擬社群的林立,正體現Web2.0所強調使用者為中心的概念,透過社群成員彼此的分享與共創,使得人人皆可在網路媒體發聲。
人們通過網際網路技術,在網上聚眾,發表文章、網上日誌、相片、錄像分享,互相影響著現實生活中人們的思想、意識、文化、性傾向等。
在網上,虛擬社區也是一個社會組織網路,互聯形成全球化、地球村,及各部落、自治區等。 有網友上網,追求的是無政府世界的自由,不過其實虛擬社區也存在著等級,有管理人及新鮮人,有部落格主人(OWNER)及訪問者(GUEST),前者有權取捨網上資訊,當把關人;而後者有「服從」或「轉台」他去的自由。
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y)
又稱為網路社群(online community)。最早的虛擬社群可回溯至1980年代早期,美國一個連結各大學電腦中心的網路USENET,主要目的是傳播不同主題的「新聞」,參與者可以根據各種主題張貼訊息或讀取他人所張貼的訊息,形成一個交流經驗、分享興趣的虛擬社群,最主要是供學術使用;直到1990年代,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出現後,才開始為虛擬社群加入了商業氣息。到了1990年代中期,隨著網際網路逐漸在全球各地普及開來,其開放性的架構讓任何連上網際網路的人都能在同一個網站上與全球各地志同道合的人,針對同一主題發表意見、互動交流,這種自由、開放、又具隱匿的特性,更讓各式各樣「網路社群」如雨後春筍般地冒出。
Rheingold (1993)認為,虛擬社群係源自於電腦中介傳播所建構而成的虛擬空間(cyberspace),是一種社會集合體(social aggregation),它的發生來自於虛擬空間上有足夠的人、足夠的情感、與人際關係在網路上長期發展,Romm(1997)指出虛擬社群為一群人由電子媒體相互溝通所形成的一種新的社會現象(註2)。威爾曼(Barry Wellman)的闡述:「虛擬社群並非其他生活形式的模仿,而是擁有自身的動態。」而馬克‧思魯卡(Mark Slouka)的形容:「線上的人生似乎是逃離真實生活的方便路。」,虛擬社群似乎提供在真實世界無法滿足或實現的另一種互動方式。Armstrong & Hagel(1996)認為網路社群的真正意義是它把人們聚集在一起,透過網路建立起互動的基礎,滿足了人類的基本需求---興趣、幻想、人際關係以及交易,並認為就網路而言,網路社群是最能夠滿足消費者溝通、資訊以及娛樂的需求。
近年來虛擬社群因資訊與網路科技的發展而發揮最大的價值,在數位圖書館及博物館的架構下,可將虛擬社群定義為「具有共同需求或興趣的一群人,透過網路連結以獲取資訊與相互溝通。」。
形成虛擬社群的幾種途徑:
(1) 最早,是以論壇/BBS為場所的線上社群。後來這種社群逐漸演變成虛擬社區的方式。
(2) 聊天室為場所的社群,他們相互間的關係和互動稍微弱一些。
(3) 後來,線上遊戲出現後,又有了以遊戲虛擬場所和社會關係連結成的社群,這類型還持續在發展中。
虛擬社群的優缺點
優點
1.個人表達(言論.意見)的自由
2.快速.且方便的資訊傳播.分享與交流
3.容易找到志同道合的人
4.容易聚集人氣.造成商機
缺點
1.由於每個人登入的資料是虛擬的.所以資料真實性可能不高
2.有個人資料外洩的風險
3.社群上資料的真實度?是否可能造假?
4.有些社群群民發表太過激動的言論.可能容易觸法(毀謗罪...等等)
出處:
中文維基百科-虛擬社群條目
http://tinyurl.com/2coofae
樹德科技大學圖書館電子報
http://epaper.lib.stu.edu.tw/9303/vc.htm
個人經驗
(Coined by {William Gibson}) Notional "information-space" loaded with visual cues andnavigable
with brain-computer interfaces called "cyberspace
decks"; a characteristic prop of {cyberpunk} SF. In 1991
serious efforts to construct {virtual reality} interfaces
modelled explicitly on Gibsonian cyberspace were already under
way, using more conventional devices such as glove sensors and
binocular TV headsets. Few hackers are prepared to deny
outright the possibility of a cyberspace someday evolving out
of the network
The word "cyberspace" (from cybernetics and space) was coined by science fiction novelist and seminal cyberpunk author William Gibson in his 1982 story "Burning Chrome" and popularized by his 1984 novel Neuromancer. The portion of Neuromancer cited in this respect is usually the following:
Cyberspace. A consensual hallucination experienced daily by billions of legitimate operators, in every nation, by children being taught mathematical concepts... A graphic representation of data abstracted from the banks of every computer in the human system. Unthinkable complexity. Lines of light ranged in the nonspace of the mind, clusters and constellations of data. Like city lights, receding.
Despite its originally negative overtone, the term is no longer implies a negative connotation.
Gibson later commented on the origin of the term in the 2000 documentary No Maps for These Territories:
All I knew about the word "cyberspace" when I coined it, was that it seemed like an effective buzzword. It seemed evocative and essentially meaningless. It was suggestive of something, but had no real semantic meaning, even for me, as I saw it emerge on the page.